let 和 const 命令
1. let 命令
1.)基本用法 *
ES6新增了let
命令,用来声明变量。它的用法类似于var
,但是所声明的变量,只在let
命令所在的代码块内有效。
for
循环的计数器,就很合适使用let
命令。
上面代码中,计数器i
只在for
循环体内有效,在循环体外引用就会报错。
下面的代码如果使用var
,最后输出的是10
。
如果使用let
,声明的变量仅在块级作用域内有效,最后输出的是 6。
另外,for
循环还有一个特别之处,就是设置循环变量的那部分是一个父作用域,而循环体内部是一个单独的子作用域。
上面代码正确运行,输出了 3 次abc
。这表明函数内部的变量i
与循环变量i
不在同一个作用域,有各自单独的作用域。
2)不存在变量提升 *
var
命令会发生“变量提升”现象,即变量可以在声明之前使用,值为undefined
。这种现象多多少少是有些奇怪的,按照一般的逻辑,变量应该在声明语句之后才可以使用。
为了纠正这种现象,let
命令改变了语法行为,它所声明的变量一定要在声明后使用,否则报错。
3)暂时性死区 *
只要块级作用域内存在let
命令,它所声明的变量就“绑定”(binding)这个区域,不再受外部的影响。
ES6 明确规定,如果区块中存在let
和const
命令,这个区块对这些命令声明的变量,从一开始就形成了封闭作用域。凡是在声明之前就使用这些变量,就会报错。
总之,在代码块内,使用let
命令声明变量之前,该变量都是不可用的。这在语法上,称为“暂时性死区”(temporal dead zone,简称 TDZ)。
上面代码中,在let
命令声明变量tmp
之前,都属于变量tmp
的“死区”。
“暂时性死区”也意味着typeof
不再是一个百分之百安全的操作。
作为比较,如果一个变量根本没有被声明,使用typeof
反而不会报错。
有些“死区”比较隐蔽,不太容易发现。
上面代码中,调用bar
函数之所以报错(某些实现可能不报错),是因为参数x
默认值等于另一个参数y
,而此时y
还没有声明,属于“死区”。如果y
的默认值是x
,就不会报错,因为此时x
已经声明了。
另外,下面的代码也会报错,与var
的行为不同。
ES6 规定暂时性死区和let
、const
语句不出现变量提升,主要是为了减少运行时错误,防止在变量声明前就使用这个变量,从而导致意料之外的行为。这样的错误在 ES5 是很常见的,现在有了这种规定,避免此类错误就很容易了。
4)不允许重复声明 *
let
不允许在相同作用域内,重复声明同一个变量。
不能在函数内部重新声明参数。
2. 块级作用域
1)为什么需要块级作用域 *
ES5 只有全局作用域和函数作用域,没有块级作用域,这带来很多不合理的场景。
内层变量可能会覆盖外层变量。
用来计数的循环变量泄露为全局变量。
上面的函数有两个代码块,都声明了变量n
,运行后输出 5。这表示外层代码块不受内层代码块的影响。如果两次都使用var
定义变量n
,最后输出的值才是 10。
ES6 允许块级作用域的任意嵌套。
内层作用域可以定义外层作用域的同名变量。
块级作用域的出现,实际上使得获得广泛应用的匿名立即执行函数表达式(匿名 IIFE)不再必要了。
2)块级作用域与函数声明
ES5 规定,函数只能在顶层作用域和函数作用域之中声明,不能在块级作用域声明。
上面两种函数声明,根据 ES5 的规定都是非法的。
但是,浏览器没有遵守这个规定,为了兼容以前的旧代码,还是支持在块级作用域之中声明函数,因此上面两种情况实际都能运行,不会报错。
ES6 引入了块级作用域,明确允许在块级作用域之中声明函数。ES6 规定,块级作用域之中,函数声明语句的行为类似于let
,在块级作用域之外不可引用。
上面代码在 ES5 中运行,会得到“I am inside!”,因为在if
内声明的函数f
会被提升到函数头部,实际运行的代码如下。
ES6 就完全不一样了,理论上会得到“I am outside!”。因为块级作用域内声明的函数类似于let
,对作用域之外没有影响。但是,如果你真的在 ES6 浏览器中运行一下上面的代码,是会报错的,这是为什么呢?
允许在块级作用域内声明函数。
函数声明类似于
var
,即会提升到全局作用域或函数作用域的头部。同时,函数声明还会提升到所在的块级作用域的头部。
上面三条规则只对 ES6 的浏览器实现有效,其他环境的实现不用遵守,还是将块级作用域的函数声明当作let
处理。
根据这三条规则,浏览器的 ES6 环境中,块级作用域内声明的函数,行为类似于var
声明的变量。上面的例子实际运行的代码如下。
考虑到环境导致的行为差异太大,应该避免在块级作用域内声明函数。如果确实需要,也应该写成函数表达式,而不是函数声明语句。
另外,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地方。ES6 的块级作用域必须有大括号,如果没有大括号,JavaScript 引擎就认为不存在块级作用域。
函数声明也是如此,严格模式下,函数只能声明在当前作用域的顶层。
3. const 命令
1)基本用法 *
const
声明一个只读的常量。一旦声明,常量的值就不能改变。
const
一旦声明变量,就必须立即初始化,不能留到以后赋值。只声明不赋值,就会报错。
除了不可改变值,其他用法和let
相似
3)本质 *
const
实际上保证的,并不是变量的值不得改动,而是变量指向的那个内存地址所保存的数据不得改动。对于简单类型的数据(数值、字符串、布尔值),值就保存在变量指向的那个内存地址,因此等同于常量。但对于复合类型的数据(主要是对象和数组),变量指向的内存地址,保存的只是一个指向实际数据的指针,const
只能保证这个指针是固定的(即总是指向另一个固定的地址),至于它指向的数据结构是不是可变的,就完全不能控制了。因此,将一个对象声明为常量必须非常小心。
上面代码中,常量foo
储存的是一个地址,这个地址指向一个对象。不可变的只是这个地址,即不能把foo
指向另一个地址,但对象本身是可变的,所以依然可以为其添加新属性。
上面代码中,常量a
是一个数组,这个数组本身是可写的,但是如果将另一个数组赋值给a
,就会报错。
如果真的想将对象冻结,应该使用Object.freeze
方法。
将对象彻底冻结的函数。
4. 顶层对象的属性
顶层对象,在浏览器环境指的是window
对象,在 Node 指的是global
对象。ES5 之中,顶层对象的属性与全局变量是等价的。
顶层对象的属性与全局变量挂钩,被认为是 JavaScript 语言最大的设计败笔之一。这样的设计带来了几个很大的问题:
没法在编译时就报出变量未声明的错误,只有运行时才能知道(因为全局变量可能是顶层对象的属性创造的,而属性的创造是动态的)。
程序员很容易不知不觉地就创建了全局变量(比如打字出错)。
顶层对象的属性是到处可以读写的,这非常不利于模块化编程。
window
对象有实体含义,指的是浏览器的窗口对象,顶层对象是一个有实体含义的对象,也是不合适的。
ES6 为了改变这一点,一方面规定,为了保持兼容性,var
命令和function
命令声明的全局变量,依旧是顶层对象的属性。
另一方面规定,let
命令、const
命令、class
命令声明的全局变量,不属于顶层对象的属性。
5. globalThis对象 *
JavaScript 语言存在一个顶层对象,它提供全局环境(即全局作用域),所有代码都是在这个环境中运行。但是,顶层对象在各种实现里面是不统一的。
浏览器里面,顶层对象是
window
,但 Node 和 Web Worker 没有window
。浏览器和 Web Worker 里面,
self
也指向顶层对象,但是 Node 没有self
。Node 里面,顶层对象是
global
,但其他环境都不支持。
同一段代码为了能够在各种环境,都能取到顶层对象,现在一般是使用this
变量,但是有局限性。
全局环境中,
this
会返回顶层对象。但是,Node 模块和 ES6 模块中,this
返回的是当前模块。函数里面的
this
,如果函数不是作为对象的方法运行,而是单纯作为函数运行,this
会指向顶层对象。但是,严格模式下,这时this
会返回undefined
。不管是严格模式,还是普通模式,
new Function('return this')()
,总是会返回全局对象。但是,如果浏览器用了 CSP(Content Security Policy,内容安全策略),那么eval
、new Function
这些方法都可能无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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