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ss的继承
1. 简介
Class 可以通过extends关键字实现继承,这比 ES5 的通过修改原型链实现继承,要清晰和方便很多。
class Point {
constructor(x, y){
}
toString(){
return `x:${x},y:${y}`
}
}
class ColorPoint extends Point {
constructor(x, y, color) {
super(x, y); // 调用父类的constructor(x, y)
this.color = color;
}
toString() {
return this.color + ' ' + super.toString(); // 调用父类的toString()
}
}constructor方法和toString方法之中,都出现了super关键字,它在这里表示父类的构造函数,用来新建父类的this对象。
子类必须在constructor方法中调用super方法,否则新建实例时会报错。这是因为子类自己的this对象,必须先通过父类的构造函数完成塑造,得到与父类同样的实例属性和方法,然后再对其进行加工,加上子类自己的实例属性和方法。如果不调用super方法,子类就得不到this对象。
如果子类没有定义constructor方法,这个方法会被默认添加,代码如下。也就是说,不管有没有显式定义,任何一个子类都有constructor方法。
在子类的构造函数中,只有调用super之后,才可以使用this关键字,否则会报错。这是因为子类实例的构建,基于父类实例,只有super方法才能调用父类实例。
下面是生成子类实例的代码。
2. Object.getPrototypeOf()
Object.getPrototypeOf方法可以用来从子类上获取父类,可以使用这个方法判断,一个类是否继承了另一个类。
3. super 关键字
super这个关键字,既可以当作函数使用,也可以当作对象使用。在这两种情况下,它的用法完全不同。
1)super作为函数调用
super作为函数调用super作为函数调用时,代表父类的构造函数,ES6 要求,子类的构造函数必须执行一次super函数。
super虽然代表了父类A的构造函数,但是返回的是子类B的实例,即super内部的this指的是B的实例,因此super()在这里相当于A.prototype.constructor.call(this)。
上面代码中,new.target指向当前正在执行的函数。
作为函数时,super()只能用在子类的构造函数之中,用在其他地方就会报错。
2)super 作为对象调用
super作为对象时,在普通方法中,指向父类的原型对象;在静态方法中,指向父类。
super.p()就相当于A.prototype.p()。
由于super指向父类的原型对象,所以定义在父类实例上的方法或属性,是无法通过super调用的。
如果属性定义在父类的原型对象上,super就可以取到。
注意,使用super的时候,必须显式指定是作为函数、还是作为对象使用,否则会报错。
如果能清晰地表明super的数据类型,就不会报错。
由于对象总是继承其他对象的,所以可以在任意一个对象中,使用super关键字。
4. 类的 prototype 属性和 __proto__ 属性
__proto__ 属性大多数浏览器的 ES5 实现之中,每一个对象都有__proto__属性,指向对应的构造函数的prototype属性。Class 作为构造函数的语法糖,同时有prototype属性和__proto__属性,因此同时存在两条继承链。
子类的
__proto__属性,表示构造函数的继承,总是指向父类。子类
prototype属性的__proto__属性,表示方法的继承,总是指向父类的prototype属性。
子类B的__proto__属性指向父类A,子类B的prototype属性的__proto__属性指向父类A的prototype属性。
这样的结果是因为,类的继承是按照下面的模式实现的。
《对象的扩展》一章给出过Object.setPrototypeOf方法的实现。
因此,就得到了上面的结果。
这两条继承链,可以这样理解:作为一个对象,子类(B)的原型(__proto__属性)是父类(A);作为一个构造函数,子类(B)的原型对象(prototype属性)是父类的原型对象(prototype属性)的实例。
extends关键字后面可以跟多种类型的值。
子类继承
Object类
不存在任何继承
这种情况下,A作为一个基类(即不存在任何继承),就是一个普通函数,所以直接继承Function.prototype
但是,A调用后返回一个空对象(即Object实例),所以A.prototype.__proto__指向构造函数(Object)的prototype属性。
5. 原生构造函数的继承
原生构造函数是指语言内置的构造函数,通常用来生成数据结构。ECMAScript 的原生构造函数大致有下面这些。
Boolean()
Number()
String()
Array()
Date()
Function()
RegExp()
Error()
Object()
以前,这些原生构造函数是无法继承的,比如,不能自己定义一个Array的子类。
上面代码定义了一个继承 Array 的MyArray类。但是,这个类的行为与Array完全不一致。
之所以会发生这种情况,是因为子类无法获得原生构造函数的内部属性,通过Array.apply()或者分配给原型对象都不行。原生构造函数会忽略apply方法传入的this,也就是说,原生构造函数的this无法绑定,导致拿不到内部属性。
ES6 允许继承原生构造函数定义子类,因为 ES6 是先新建父类的实例对象this,然后再用子类的构造函数修饰this,使得父类的所有行为都可以继承。下面是一个继承Array的例子。
上面这个例子也说明,extends关键字不仅可以用来继承类,还可以用来继承原生的构造函数。因此可以在原生数据结构的基础上,定义自己的数据结构。下面就是定义了一个带版本功能的数组。
6. Mixin 模式的实现
Mixin 指的是多个对象合成一个新的对象,新对象具有各个组成成员的接口。它的最简单实现如下。
上面代码中,c对象是a对象和b对象的合成,具有两者的接口。
下面是一个更完备的实现,将多个类的接口“混入”(mixin)另一个类。
上面代码的mix函数,可以将多个对象合成为一个类。使用的时候,只要继承这个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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